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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来源: 阅读量:1056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及报送要求

  (一)《通知》指定推荐名额。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参评专利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参评专利项目,由项目所在市(设区市,下同)市场监管局组织申报(自荐)、筛选和审核工作,按规定名额将上报材料汇总后,由省局统一推荐。

  (二)我省推荐名额。各市、有关省直部门组织专利项目的申报、初选,将初选后的参评项目连同推荐函(附件1)一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推荐发明或实用新型项目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外观设计原则上不超过1个;各有关省直部门推荐专利项目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省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二、有关要求

  (一)参评要求。推荐工作要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推荐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山东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专利项目。

  (二)材料要求。各市、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规定的参评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项目涉及的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均同意参评。

  (三)时间要求。请各市、有关省直部门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纸件;项目材料电子件,需以光盘或U盘储存)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件及电子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为便于相关政策的落实,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渠道直接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请在2021年11月30日前书面向省市场监管局备案。

  联系人:都海阳,      电  话:0531-88527397,

  传  真:0531-88527804,邮  箱:scjgzscqcjc@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50014)

  附件:1.推荐函.doc

2.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